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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b@灰尘隐T 约稿可以直接私信

来自凌晨的突然的一个脑洞,破破烂烂的,大半夜模模糊糊写出来的。
性格有改动,变成我喜欢的样子。顺便一提文笔很烂,和文章一样。


#如果他们生活在一起
7:30,刚刚晨跑结束。通常巴恩斯会直接上楼提前冲个澡,给手臂上润滑油。离他们公寓不远的地方有一家小超市,朗姆洛习惯在那找到各种各样的东西作为他们的早餐,或是第二天的早餐。通常是一些半成品和牛奶,但在他心情不好的时候,朗姆洛会买一些长相奇怪的面包,笑着看巴恩斯挣扎着咽下去——他似乎享受那种感觉。朗姆洛几乎隔几天就会偷偷摸摸的买几听啤酒,藏进冰箱里,他根本不在乎神盾局设置的禁止项目,他想喝,冬兵不会阻止他,他就这么做了。

8:40,巴恩斯得去弗瑞那报道,接受心理评估。朗姆洛会一边玩手机一边冲他挥挥手,含含糊糊的说句再见。叫巴恩斯顺便把垃圾带出去,然后坐上接他的车。纽约的冬天算不上冷,但朗姆洛会强迫他戴上围巾,然后自己重新窝回沙发,随便找一部租来的电影消磨一个上午。

如果不出任务的话巴恩斯会在12:20给朗姆洛打电话一起吃一顿午饭。朗姆洛更喜欢那些快餐店,比如汉堡王,比如Shake Shack。他对于汉堡没那么大的兴趣,两个人点了套餐的话通常薯条是朗姆洛的,巴恩斯要吃完两个汉堡。有时候他觉得自己变胖了似乎原因并不完全是个人的。都怪朗姆洛。他心里知道。

13:10朗姆洛得开始他的文书工作。臭名昭著的交叉骨得靠这个拿到新身份,并且养活永远跟在他身后的兔崽子。他把自己的独立办公室搞的烟雾缭绕,会骂骂咧咧的给一张一张的报告签好字,再慢吞吞的离开办公室拿给希尔。茶水间如果没人的话朗姆洛会给自己倒一杯咖啡,然后幻想如果手边有冰镇黑啤的日子。他实在是烦透了那个办公室,和那个坐上去异常舒服的办公椅。“你早晚会屈服的。”巴恩斯笑过。

17:30,朗姆洛终于可以和巴恩斯一起从该死的神盾局大楼出来,在手腕上重新戴好繁琐的追踪器。如果天冷的话他们就去坐地铁,但朗姆洛从不拒绝巴恩斯走回家的提议。朗姆洛会点燃一根烟,有时候巴恩斯也会一起。他们安静的,沉默的并肩走着,巴恩斯喜欢听着身边朗姆洛平稳而有力的心跳——这时候他就会格外感谢血清带来的好处。他有时候会牵朗姆洛的手,摸过他突出的骨节和因为用枪而磨出的茧。朗姆洛总是低低的,哑着嗓子笑笑,冲他吐出一口烟雾。

回家时间在18:00到18:30之间,他们会在途中买好食材,朗姆洛会亲自做晚饭。他关好厨房的门,打开收音机随便调出什么频道,但大部分时间是他手动调好的音乐。朗姆洛发现自己意外的喜欢那些70年代的老歌,有一部分甚至自己能跟着哼两句。他最熟悉的歌可能是The Who的《Behind Blue Eyes》,有一次他和巴恩斯半夜开车去布莱顿海滩的时候就放了这首歌。他摇下车窗一听一听的喝着冰啤酒,他还记得巴恩斯的绿色眼眸在夜里闪闪发光。就在那个瞬间朗姆洛就明白了,他曾经的资产,曾经的武器已经死了。巴恩斯中士终于回来了,他化开了冬兵眼里尘封多年的冰霜,溶成了滚烫的铁水,又一点一点灌进了朗姆洛的心里。他们经过了布鲁克林,上了高架,朗姆洛突然发狠的把啤酒瓶砸在巴恩斯脸上,夺过方向盘想冲下高架桥。巴恩斯踩了刹车,他撞在仪表盘上,但他伸出左臂护住了朗姆洛。他听到朗姆洛不断的冒着脏话,哆哆嗦嗦的推开巴恩斯。“这他妈才是你的家,巴恩斯中士。”朗姆洛挣扎着解着安全带,他看不清巴恩斯的表情,街边的路灯有些太过于昏暗,“操你的巴恩斯,你自己心里清楚,布鲁克林才他妈是你的家。”

如果巴恩斯出了任务,那他得在凌晨从酒吧里找到朗姆洛。朗姆洛从不会在家里安安静静的等他回来,帮累成死狗的巴恩斯热份夜宵什么的。他喜欢在酒吧里要一杯朗姆酒,然后天南海北的和那群醉鬼一起高谈阔论。他接下来的酒会有不同的人替他付钱,但也仅仅是酒钱而已,巴恩斯有一次在酒吧里拦住了朗姆洛,他相信如果他不来的话朗姆洛会直接把对方打死,虽然他也想这么干,因为那个人搂住了朗姆洛的肩。之后他们俩互相扶着跌跌撞撞的回到家,巴恩斯连作战服都不会换,他要先在床上给自己占一个位置,然后等吐完的朗姆洛带着一股酒味钻进被子里,找个舒服的姿势躺在他旁边。

他们有时候也会吵架,谁都不占理的时候就双方开打,但通常赢的是巴恩斯。但他接下来就得收拾被打碎的家具,把一切试图还原。他们也会和着血腥味接吻,在朗姆洛又冒出脏话后停止,朗姆洛会去冰箱里翻啤酒,站在一边的巴恩斯看着他,然后拿出自己的牛奶。

周末朗姆洛会去拳馆,他瞒着神盾局在做教练。巴恩斯不被允许跟过去,一般的学员看到阴沉着脸的拥有机械手臂的巴恩斯基本上就不敢怎么出拳了,他们怕自己会被那个机械臂掐死。更少的时候他们会去看电影,实际上是朗姆洛看电影,巴恩斯看朗姆洛。巴恩斯对于电影和手机都不感兴趣,而度过二个小时的最好消磨方式就是看着朗姆洛,一点一点描摹他吞咽时的喉结,转动的眼珠。朗姆洛已经习惯了,他不再管这么做的巴恩斯叫傻逼,只是翻个白眼,然后开始专心骂导演。

巴恩斯从来没有想过在他成为冬兵前的生活是什么样的,从他逃出西伯利亚,逃出科隆,逃出九头蛇开始他身边就一直有叉骨,无论是影子还是本人。他知道朗姆洛是不堪的,罪恶的,是个烂人,是余孽,是个本性难移的老混蛋,暴躁而又张扬。他也知道离开朗姆洛他能有更好的生活,更简单的说是他也能独立生活。他也许能更轻松的洗清身份,以巴恩斯中士的身份出现在公众面前。但在复仇者们抓住朗姆洛的时候,他的一切预想就崩塌了。巴恩斯做了担保,监视朗姆洛,纵容他,爱他。他无法想象身边少了朗姆洛的日子,少了他的脏话,他沙哑的笑声和他似乎永远喝不完的啤酒的日子。

而朗姆洛也知道,他们早就不是管理员和资产,就算巴恩斯无数次想恢复冬兵的眼神,冬兵可笑的俄国口音,冬兵少的可怜的反应也无济于事。朗姆洛现在拥有的,却是那个他曾经多次想要扼杀的,原原本本的詹姆斯·巴恩斯。他迷恋过资产的强大,却最后深陷的,是巴恩斯的干净的,对他毫无保留,愿意为他粉身碎骨的灵魂,他哪都去不了。

公寓里廉价的冰箱依旧响个不停,巴恩斯吸了吸鼻子,翻身靠回朗姆洛的怀里。

【朗姆洛踢开了车门,他揉着酸疼的脖子跨出那辆二手雪弗兰。巴恩斯比他的速度更快,他似乎是害怕了,他真的怕朗姆洛把他扔在这座高架桥上,让他一个人看着远处的布鲁克林。朗姆洛踹了他一脚,试图从他身边绕过去。巴恩斯契而不舍的跟上来,像是亡灵一样,一声不吭。“你他妈别跟着我。”朗姆洛转过头,他看着巴恩斯,愣住了。

无论他是谁,是强大又沉默的武器,还是永远肆意又动人的詹姆斯,他在落泪。巴恩斯的泪水砸在地面上,滚滚而下。

“别丢下我布洛克,”他的声音颤抖而又低靡,“求求你了,别丢下我。”巴恩斯伸手抓住了朗姆洛,他显然没有控制力度,朗姆洛觉得自己右侧肩膀像是要脱臼了。“你知道的,你知道那些口令,冬兵的口令。如果你恨我,你可以杀了我,彻底杀了我。让他回来,我是愿意的。”

“你赋予了他感情布洛克,你给了冬兵爱,你给了冬兵期待,你给了冬兵软弱,你也给了冬兵退缩。你重新赋予了冬兵感情。所以只要是你,就算是挫骨扬灰,也至死不渝。”】

第二天晨跑回来,朗姆洛买了李子和牛奶。巴恩斯印象里朗姆洛不想在早饭来他笑话只有节日或者他生日才会发生。巴恩斯不知道朗姆洛会不会给他下毒,因为这样他就不用去签文书工作。巴恩斯挑了一个看上去比较完整的李子,又把牛奶在嘴里含了一会。很好,他又听见朗姆洛的笑声,他知道他没做错什么。“晚上去布莱顿吗?”朗姆洛终于放下了手机开始和巴恩斯说话,“我刚刚租好了车,这次我来开。”

“可以去。”巴恩斯迅速喝完了牛奶,随手把杯子放在桌子上。“只要你这次不是预谋暗杀我。”他看着朗姆洛夸张的翻了个白眼,递给他一根烟。

他们重新放了那首歌,朗姆洛比巴恩斯开车要快很多。巴恩斯摇下车窗抽着烟,他看着朗姆洛,就仅仅这是看着。

布鲁克林大桥很快就到了他们身后。朗姆洛只踩着油门,松开了方向盘,他看着巴恩斯有些惶恐的表情,低声笑着。

朗姆洛分辨出了新播放的曲子,是G N' R的《Sweet Child O’ Mine》。他拉过巴恩斯的手让他握住方向盘,然后转头和他交换了一个黏糊糊的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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